首华燃气(300483):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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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8:45:4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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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首华燃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
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
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海德”)的通知,获悉赣州海德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解除质押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赣州海
德 | 是 | 480,000 | 1.76% | 0.18% | 2023年7月
26日 | 2024年7月
24日 | 西藏嘉泽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
合计 | 480,000 | 1.76% | 0.18% | — | — | — | |
(二)质押展期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
期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原质押
到期日 | 展期后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
途 |
赣州
海德 | 是 | 23,000,000 | 84.51% | 8.56% | 否 | 否 | 2023
年7月
26日 | 2024
年7月
25日 | 办理解
除质押
登记之
日 | 西藏嘉
泽创业
投资有
限公司 | 为自身
借款提
供担保 |
合计 | 23,000,000 | 84.51% | 8.56% | — | — | — | — |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赣州海德、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及吴海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310,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1%,累计被质押 37,72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5%。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
前质押股
份数量 | 本次质押
后质押股
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赣州海
德 | 27,216,000 | 10.13% | 23,480,000 | 23,000,000 | 84.51% | 8.56% | 0 | 0% | 0 | 0% |
吴海林 | 9,384,700 | 3.49% | 9,384,700 | 9,384,700 | 100.00% | 3.49% | 0 | 0% | 0 | 0% |
吴君亮 | 9,377,000 | 3.49% | 5,344,250 | 5,344,250 | 56.99% | 1.99% | 5,344,250 | 100% | 1,688,500 | 41.87% |
吴汝德 | 1,332,450 | 0.5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吴君美 | 0 | 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吴海江 | 0 | 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47,310,150 | 17.61% | 38,208,950 | 37,728,950 | 79.75% | 14.05% | 5,344,250 | 14.16% | 1,688,500 | 17.62% |
说明:吴君亮先生的股份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从本公告披露日起算,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可以通过连续质押、投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还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赣州海德部分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其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