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600328):中盐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4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会〔2023〕21)(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拟对公司执行的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地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7号解释,其中规定“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要求执 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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