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1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5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赵书峰及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 9票。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4年 7月 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登载于202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7亿元,同比增长2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29.2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编写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4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议案及其他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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