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2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7月 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7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共 95人,代表股份 152,311,6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9.0035%。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14人,代表股份 74,867,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9180%,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 81人,代表股份 77,444,4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08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9人,代表股份 4,898,1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191%。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63,7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95%,通过网络出席的中小股东 80人,代表股份 4,634,4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996%。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0,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70,4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6,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0%;反对 7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5%;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1,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8,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07%;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弃权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2,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4%;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8,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29%;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1,8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2%;反对 68,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8,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47%;反对 68,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87%;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7,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45%;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8%;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7,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45%;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7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 152,242,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8,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49%;反对 6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238,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反对 70,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2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3%;反对 70,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16%;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李姚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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