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60166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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