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002420):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 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收购合肥江淮毅昌40%股权将补充公司在汽车 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加快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收购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彬 何和智 任 力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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