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20:25: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亚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股东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吉永林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25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8%);公司董事、副总裁金卫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25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3%);公司时任副总裁贾文新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805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0%);公司财务总监卢志锋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6%)。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收到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均未减持股份。

现将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吉永林未减持     
金卫东未减持     
贾文新未减持     
卢志锋未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剔除回购 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当前剔除回购 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
吉永林合计持有股份225,0000.0553225,0000.05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56,2500.013856,2500.0138
 有限售条件 股份168,7500.0415168,7500.0415
金卫东合计持有股份265,0000.0652265,0000.0652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66,2500.016366,2500.0163
 有限售条件 股份198,7500.0489198,7500.0489
贾文新合计持有股份731,2180.1799731,2180.17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82,8050.045000
 有限售条件 股份548,4130.1349731,2180.1799
卢志锋合计持有股份75,0000.018475,0000.018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8,7500.004618,7500.0046
 有限售条件 股份56,2500.013856,2500.01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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