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太原重工(600169):太原重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太原重工:太原重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4-04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6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违规整改。前期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2022年对部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充分,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在相关整改报告中称,将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内容。截至目前,未见相关公告披露。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2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年以来回款情况等;(2)明确上述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及具体整改情况,包括相关款项2022年、2023年的期末余额、减值计提金额、减值计提方式及依据等,说明 2023年就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财务报表是否准确。 回复: (1)补充披露2022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年以来回款情况等。 上述事项主要涉及以下应收款项,相关客户均为公司非关联方: 1、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远景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老虎岗49.5MW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18,315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按照合同将全部风电机组发运完成,确认该合同收入 15,653.85万元,含税金额18,315万元,已回款11,027.95万元,2022年以来未回款。截止2022年末,应收款项余额7,287.05万元,账龄3-5年,其中应收账款5,455.5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1,831.5万元。 2、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6月5日,公司与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能公司”)签订泽库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39,525万元,项目总容量49.5MW,由公司进行总承包施工。公司于2012年至2013年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认该合同收入31,987.59万元,含税金额36,575.48万元,已回款2,967.72万元,其中2022年回款1,393.17万元,2022年后未回款。2017年4月,鼎能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公司将其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9月,公司与鼎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自 2022年下半年起鼎能公司主动与公司协商,双方启动房产抵债事宜。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1,631.51万元,账龄5年以上,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1,976.25万元。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公司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弹泡公司”)、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项目封口总造价为254,372.57万元。 2022年6月,公司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拉弹泡公司等共同偿还公司欠款及利息共计14.58亿元。公司提起诉讼后,拉弹泡公司于2022年7月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另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 5.74亿元。 公司于2014年至2021年期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认该合同收入199,075.46万元,含税金额223,971.23万元,已回款109,965.60万元,2022年以来未回款。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71,249.62万元,其中账龄0-6个月59,994.62万元、账龄4-5年11,255万元,合同资产72,857.19万元。 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公司”)与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院”)签订内蒙古察右中旗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生产运营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75,443.78万元。 察右公司于 2017年按设备发运时点确认收入 39,401.91万元,含税金额46,100.24万元,截止 2022年末已回款 8,507.75万元,之后未回款,应收账款19,152.40万元,合同资产13,830.0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余额4,610.02万元,账龄为5年以上。 5、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太原重工与拉弹泡公司合作建设拉弹泡项目,黑龙江省真实风力发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真实公司”)为拉弹泡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方。 按照拉弹泡项目合同约定由公司向拉弹泡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即真实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2,000万元,记入“预付账款”,账龄5年以上。 (2)明确上述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及具体整改情况,包括相关款项2022年、2023年的期末余额、减值计提金额、减值计提方式及依据等,说明 2023年就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财务报表是否准确。 上述事项中,大庆远景公司老虎岗项目的应收款项、鼎能公司应收款项随着2023年资产划转收回款项,已整改完毕;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将于 2024年 7月随着风电业务第二次资产划转收回款项,收回后整改完毕;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将于2024年差错更正。2022年、2023年上述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拥有的部分风电项目资产和负债,按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百色市能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将百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大庆远景公司的老虎岗项目应收款项、鼎能公司应收款项均在转让范围内,其应收款项已随着百色公司的转让而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百色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2、2023年10月,已确定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将于2024年划转至太重集团。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关于太原重工风电业务重组的议题》,会议决定对太原重工风电业务分批次进行重组,2023年先将风电分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和相关人员无偿划转至百色能裕公司,将太原重工所持百色能裕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太重集团,然后12个月内再将察右公司100%股权和拉弹泡项目进行资产重组。 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应收款项均在第二次风电业务重组范围内,因公司 2023年末已决定将该部分应收账款转让至太重集团,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公司认为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的应收款项在2023年末的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2023年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的。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 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拉弹泡公司应收款项、内蒙院大板梁项目的应收款项均在转让范围内,转让完成后,上述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 3、真实公司的履约保证金 公司将于 2024年对该笔履约保证金进行差错更正,由预付账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 问题2.关于应收账款。2023年末,公司2-3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其中,公司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应收账款14.41亿元、2534.40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4.84%、0.97%,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两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请公司:(1)补充披露 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结构、信用政策等变化情况,说明2-3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对应的收入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诉讼进展情况、坏账计提过程等,说明对上述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回复: (1)补充披露 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结构、信用政策等变化情况,说明2-3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对应的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2023年末公司账龄2-3年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企业,是内蒙古唯一的国家甲级电力勘测设计企业,自 2016年起,我公司与内蒙院陆续签订五个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承包项目合同,累计确认收入12.18亿元,回款5.93亿元,截止2023年末该客户应收款项余额为8.0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4.60亿元、合同资产2.7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72亿元。其中包含问题1(1)4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设备预付款10%,进度款及到货款60%,验收款25%,质保金5%;工程预付款10%,进度款及风机无故障运行240小时验收(以下简称“240验收”)款70%,竣工验收17%,质保金3%。风电承包项目建设时间长,目前尚未竣工结算,部分工程款、验收款及质保金尚未收回。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等应收款项3.82亿元在转让范围内,剩余未转让的项目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内蒙院的合作项目,应收款项余额 4.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 2.64亿元、合同资产1.31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0.25亿元。 客户1: 客户1与我公司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矿山机械、通用机械设备的租赁,其向我公司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后对外出租。2021年公司向客户1销售工程机械1.79亿元,涉及多个合同,合同约定分期回款,累计已回款0.79亿元,应收账款余额1.22亿元,款项正在分期回收。 客户2: 客户2是国内知名的电力设计咨询和电力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公司与客户2签订繁峙砂河风电项目承包合同,合同金额7.98亿元,2020年至2023年公司陆续确认销售收入7.07亿元,累计回款6.57亿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0.97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0.35亿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设备预付款 10%,进度及到货款 70%,240验收款10%,竣工验收5%,质保金5%;工程预付款10%,进度款及240验收款70%,竣工验收17%,质保金3%。目前项目尚未出质保期,已回收部分竣工验收款,待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客户3: 客户3于2020年1月与我公司签订塔筒采购合同,合同金额0.53亿元,2021年公司确认销售收入0.47亿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0.53亿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预付款10%;设备进度款30%;到货款50%,质保金10%。因客户3同时为我公司承担项目运维服务,双方正在积极沟通债权债务抵顶事宜。 客户4: 客户 4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该客户 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 2021年 8月我公司与客户4签订的WK-55电铲变频传动系统及无齿提升装置的应收款项,客户4将其用于研发项目,合同金额4,750万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成后具备试用条件付50%,运行考核验收后付40%,验收后1年付剩余10%质保金。我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交付,确认收入4,481.1万元,由于用户研发项目延期,截止目前暂未回款。经与客户沟通,项目将于2024年8月重启,预计2024年可按照合同约定部分回款。 近几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需求侧相对疲软状态,生产收缩,用户资金状况欠佳,项目建设速度放缓,付款节奏滞后、收紧。与公司合作的总承包公司如内蒙院、客户 2,应收账款下降缓慢,公司将产品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毕后,回款还受工程项目整体验收进度和第三方业主付款情况的影响,会拉长应收账款的账龄。 公司收入确认坚持审慎原则,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23年末较2022年末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增长的47,467万元,主要是大型国企、央企、总承包公司等用户的应收账款,这些用户资产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违约可能性很小,因此,虽然应收账款账龄略有拉长,但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待相关项目整体验收后款项将按期回收。 (2)结合对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诉讼进展情况、坏账计提过程等,说明对上述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公司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84%、0.97%,公司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情况,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较低且存在差异是合理的,具体计提依据如下。 1、拉弹泡公司 2023年底,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晋0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拉弹泡公司向我公司支付14.04亿元及利息,拉弹泡公司的关联公司承担各自的连带责任。拉弹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拉弹泡公司要求我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5.74亿元的起诉已撤回。 2022年末拉弹泡公司应收账款71,249.62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的不同账龄段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合同资产72,857.19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共计提坏账准备 6,973.56万元,坏账计提比例 4.84%,2023年末对拉弹泡公司应收账款以单项资产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的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1(2)的回复。公司 2023年末已决定将该部分应收账款转让至太重集团,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公司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仍为4.84%。 2、大庆远景公司 2022年末大庆远景公司合同资产2,534.4万元,按照风电类产品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24.58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0.97%。 公司2023年末已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将拉弹泡项目进行资产重组,将拉弹泡项目应收款项转让至太重集团,大庆远景公司合同资产2,534.4万元在转让范围,转让后应收款项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因此 2023年公司对大庆远景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无需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仍为0.97%。 据此,两家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为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拉弹泡项目的应收款项均在划转范围内,转让完成后,上述应收款项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问题3.关于合同资产。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12.19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0.07%至 1.42%,远低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其中,公司应收风电类产品客户3-4年合同资产1.45亿元,5年以上合同资产1.38亿元,坏账计提比例均为1.75%。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期末合同资产对应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针对同一项目相同客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情形,如是,请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风电产品账龄3年以上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及长期未能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主要障碍,并进一步说明对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合理性。 回复: (1)补充披露期末合同资产对应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针对同一项目相同客户,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情形,如是,请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合同资产对应前10大客户明细见下表: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风电产品客户。合同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2(1)。内蒙院的应收款项除大板梁项目[见问题1(2)]外,其他项目的合同资产1.31亿元,账龄为1-2年、3-4年,与该合同资产相同项目的应收账款为2.29亿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不同的原因如下。 风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产品交付受现场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影响,存在同一项目风力机组分批次交付、分批次验收情况,且风场建设投资回报周期较长,需取得相关批复后才能并网发电,发电电价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客户付款缓慢,因此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以风电类产品对应企业客户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出应收账款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越长预期信用损失率越高。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合同资产核算未到期质保金和附条件货款,风机产品合同金额较大,验收条件复杂,验收过程较长,导致风电产品客户合同资产账龄较长。因内蒙院经营正常,信用风险未发生显著变化,合同约定的验收款和质保金尚未到收款节点,因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各账龄段的计提比例统一采用即期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 因此,内蒙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2)补充披露风电产品账龄 3年以上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以及长期未能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主要障碍,并进一步说明对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合理性。 风电产品账龄3年以上合同资产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太重集团出售及购买资产的议案》,内蒙院大板梁150MW风电场项目合同资产1.31亿元、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0.18亿元均在转让范围内,转让完成后合同资产将随着股权转让款而收回。基于上述转让事实,相关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低是合理的。 问题4.关于存货。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00.68亿元,较上年增长0.57%,占归母净资产的比重达193%,其中在产品、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4.43亿元、27.30亿元。2023年末公司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64.58万元,上年计提1.63亿元。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在产品生产周期为4-18个月不等,请公司:(1)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相关在产品跌价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相关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交付时点,说明在产品在存货中占比较大的原因,补充披露在库时间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投入生产时间、跌价计提金额、对应客户及订单金额、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主要原因等,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说明相关在产品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末,公司在产品余额持续较高主要原因为:①行业性质:装备制造业属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规模大,产品价格高,存货价值大;公司产品大多属于定制化设备,交付周期普遍较长,少则6个月,长达18个月以上。②新产品研发:近年来,公司加强对传统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对齿轮箱、工程及民用起重机、消防车系列产品、风电机组、矿用自卸车、宽体车等以销售为目的的新产品进行了试制投入,导致在产品规模增加。 除部分新产品试制、正常产品预制、大部件储备外,公司存货大部分按订单生产,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105.6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15.30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23.75%。主要原因为:①挖掘焦化设备单价高,生产制造周期长,导致在产品持续较高;②挖掘设备在手订单充足,为进一步巩固挖掘焦化产品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地位,缩短供货周期,部分主机产品进行提前预约生产。③矿用自卸车、宽体车新产品研发增加,同时加强对传统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导致在产品规模增长。 挖掘焦化设备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8-12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46,650万元,其中: 1-3年在产品余额44,568万元,对应订单金额59,461万元,其中库龄1-3年的挖掘设备在产品20,388万元,主要为破碎站、备件、矿用自卸卡车等,矿用自卸车、宽体车等新产品研发试制周期较长,一般为1-2年;因公司搬迁等原因导致部分产品生产周期延长,主要用户为西*、陕*等长期合作客户。库龄1-3年的焦炉设备在产品24,180万元,包含装煤车、电机车、捣固机、备品备件等,主要受钢铁行业市场下行影响,部分项目暂停,用户延缓要货,生产周期延长,主要用户为中*、吉*等。 库龄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2,082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692万元,系6.25m焦炉项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6万元。 (2)起重机设备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4.13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6.41%。主要原因为:①工业起重机设备为传统非标设备,生产周期通常为6个月以上,导致在产品较高;②工程起重机新产品研制,样机试验、修改、取证等周期较长,通常为6-12个月,导致在产品较高;③工程起重机为库存式生产,随着工程起重机产品影响力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2023年底预投部分批量化产品为2024年销售储备。 起重机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为6-12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3,755万元,其中: 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3,066万元,主要为工程起重机新产品样机2,992万元,因试验、修改、取证等环节导致生产周期延长。目前工程起重机市场发展前景好,2023年末公司在手订单2.02亿元,预计未来实现销售。 库龄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689万元,主要是TZM260全地面起重机项目,合同已取消,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7万元。 (3)火车轮轴及轮对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4.34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6.73%。火车轮轴及轮对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4个月,2023年末在手订单8.47亿元,在产品均为正常生产。 (4)轧锻设备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3.15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4.90%。主要原因为:①轧钢成套设备属于定制化产品,2023年由于客户对产品智能化需求的不断提升,生产周期进一步延长,导致在产品余额较大;②随着国内外冶金市场需求增加,轧锻设备订单大幅增加,在产品增加。 轧锻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一般为12-18个月,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13,646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5,713万元,主要包括河南*钢矫直机项目7,257万元, 福建大*矫直机项目6,779万元,河北*特种钢铁项目4,230万元,江*钢管产线修复项目3,868万元。一方面受冶金行业市场下行影响,客户资金紧张,项目推进比预期滞后;另一方面,项目拆除修复过程中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与用户协商沟通,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修复周期延长。 库龄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5,553万元,主要为:①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4,075万元,对应订单金额2,656.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6亿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38万元;②年产21万吨大型锻件工程项目1,478万元,项目已终止,目前正处于诉讼执行阶段,现已查封对方单位部分土地,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风电设备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13.51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20.97%。主要原因为:①公司获得省级统筹资源指标105万千瓦,公司借此推动风机订货提高,对风电机组投入增加,导致在产品增加;②陆地、海上风电机组新产品开发增加在产品投入。 风电设备正常生产周期一般为12-18个月,库龄1-3年在产品余额为120,870万元,主要为轴承、增速器等风机配套设备等,对应订单金额91,150万元,另有部分预投。一方面,公司风电产品从主机制造、工程施工、并网发电到项目验收全过程较长,且受用户现场施工条件限制较大,因部分用户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公司产品未进行装配,生产周期延长;另一方面,作为山西省风电装备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公司积极对接省、各地市能源局,依托省内风电项目,与电力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开拓省外陆上、海上风电市场,并计划与产业链下游华*、中*等发电企业在山西省开展风电项目合作,因此提前进行备料并预投部分产品。 (6)铸锻件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15.37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23.85%。主要原因为:①部分产品由过去毛坯式转为精加工,生产周期延长;②公司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加大高端产品开发,包括特种铸铁件、铸件、锻件等产品;③铸锻件新园区产线升级改造完成,产能提升,公司对产品所需的铸件、锻件等要做一定量的周转库存,在产品投入增加。 铸锻件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6-18个月,超出一般生产周期的在产品余额为4,991万元,库龄为3年以上,主要是风机轴、火电轴、转子及大型铸件等,均为预投项目存货,其中部分为内部配套形成,因对应项目暂停库龄较长,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万元。 (7)齿轮传动 2023年末在产品余额5.19亿元,占期末在产品总额的比重为8.05%。主要原因为:①为缩短交货周期抢占市场,公司根据外部的市场情况提前沟通备件需求,对于挖掘等主机产品订货量增加,公司对内部配套减联件产品做了一定量的周转储备;②作为风电装备产业链““链主”企业,先后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深入合作,订单增幅较大,配套风电齿轮箱、工业齿轮箱在线库存增加。 齿轮传动机械产品正常生产周期为6-12个月,库龄1-3年的在产品余额为23,739万元,除内部配套和部分预投外,对应订单金额12,927万元。一方面受用户影响部分项目暂停延期交货;另一方面,结合市场需求预投部分产品,如公司对100吨以上大规格的转炉设备进行预投,引领大吨位市场;结合陆上、海上风电齿轮箱及国内高端系列化标准齿轮箱(HBP齿轮箱)年均需求大幅上涨,公司预投部分大兆瓦机型风电齿轮箱。 公司在产品存货除部分新产品试制、正常产品预制、大部件储备外均有对应销售订单,按照合同不含税价格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发生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与存货账面成本进行比较,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对应合同的参照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合同暂停的参照合同价格和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格孰低者进行计算。 经减值测试,公司3年以内在产品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13,315万元,共计提跌价准备6,9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挖掘焦化设备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2,08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686万元,主要为6.25m焦炉,因客户资金紧张项目暂停,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的主要零配件价格预估该产品售价为1,432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935万元、费用72万元及相关税费29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396万元,较账面成本2,082万元低1,686万元,公司计提1,68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起重机设备3年以上存货账面余额为68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7万元。主要为TZM260全地面起重机,因合同取消,公司参照其他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价预估该产品售价为752万元,扣除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444万元、销售费用6万元及相关税费0.38万元之后的可变现净值为302万元,较账面成本689万元低387万元,公司计提38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轧锻设备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5,55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01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21万吨大型锻件工程项目已终止,处于诉讼执行阶段,现已查封对方单位部分土地,公司账面存货1,478万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铸锻件3年以上在产品余额为4,99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84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结合库存商品的产品类型、库龄、对应订单金额以及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说明部分库存商品长期未能实现销售的具体原因,相关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3年末库存商品余额27.30亿元,按照账龄划分,1年以上库存商品13.25亿元,占比49%。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挖掘焦化设备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11,912万元,主要为备件产品,主要原因为:①国外安全储备件。公司自2017年以来,陆续通过代理交付海外用户26台电铲,质保期3-6年,因合同约定对电铲可动率有相应要求,公司对每个矿区都设置了安全储备件以保证设备可动率同时满足用户对备件的需求销售。②运维项目备件库剩余备件。2021年公司与客户福*签订维保服务和备件供应合同,合同要求现场储备不少于3个月用量。③流转备件。为应对用户交货期段以及质保期现场情况突发的现象,公司对生产周期较长工艺复杂备件进行了提前储备,因紧急情况使用流转备件后进行补充。该部分备件产品具有通用性,仍可用于新项目运维。 (2)起重机设备 起重机设备1年以上库存商品29,342万元,其中: 库龄1-3年库存商品28,365万元,其中工程起重机9,956万元,主要为TZC750履带式起重机1台,订单金额1,210万元,因发货款未到,暂未发货;剪叉、随车起重机为公司转型发展新投项目产品,采用批量生产、库存销售模式;工业起重机18,409万元,主要为主机产品15套18,274万元,对应订单金额为24,757万元,因用户原因项目暂停导致交货周期延长,目前该部分项目已陆续启动。 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977万元,对应订单1,388万元,为唐*两台225T起重机项目,因用户原因导致项目暂停,产品现已退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万元。 (3)火车轮轴及轮对 火车轮轴及轮对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4,373万元,主要原因为铁路产品用户采用集采订单、现货优先交货的模式,公司对铁路产品进行一定量的储备。 (4)轧锻设备 轧锻设备1年以上库存商品为38,555万元,其中: 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为30,511万元,主要原因为轧锻成套设备属于定制化大型设备,公司供货产品为整条轧线的部分产品,用户要求设备的发运与现场安装进度相匹配,根据用户现场整体安装进度需求组织发运,因用户现场原因导致发运拖期。 大额项目如河*、陕*矫直机2台7,546万元,铜*宽厚板项目2,876万元,山*酸洗线设备1,402万元,江*Φ340钢管生产线拆除修复项目1,162万元,西*热卷箱1,091万元,对应订单金额为25,222万元。 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为8,041万元,主要为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因客户原因暂停,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4万元。“ (5)齿轮传动 齿轮传动库龄1-3年的库存商品48,271万元,主要原因为①风电齿轮箱目前市场主流机型为5mw齿轮箱,公司与部分用户签订框架协议,为缩短交货周期,提前组织生产进行储备,响应用户需求发货。另外,2020年风电行业“抢装潮”后,市场需求下降,部分预投产品暂未实现销售。②公司紧跟市场形势,推行“制造+服务”一揽子营销,为推行后服务市场营销,公司对部分备件产品进行提前储备,用于满足用户对备件的需求销售。2023年起,山西省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齿轮传动产品作为产业链上的主要配套件,市场需求增大,订单增加。 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测试过程同在产品,经减值测试,3年以内库存商品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9,021万元,共计提跌价准备1,032万元。具体如下: (1)轧锻设备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为8,04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34万元。主要为印度某连轧管机组项目,整体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同上,其中:库存商品余额8,044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详见关于轧锻设备在产品的回复[问题4“(1)]。 (2)起重机设备库龄3年以上库存商品余额为97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8万元。主要为唐*2台225T起重机,设备已全部产成,合同已取消,现已退货,存货账面成本977万元。与用户多次协商后达成预付款420万元不退回、设备我公司自行处理的解决方案,该设备最终可利用成本517万元,公司实际损失98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5.关于预付款项。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7.61亿元,其中3年以上预付款项 4.03亿元,占比达 52.93%。请公司补充披露 3 年以上预付款项的具体构成,包括对象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交易背景、合同履行进展、支付政策等,说明相关预付款项长期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及行业惯例。 回复: 公司2023年末账龄在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总额为4.03亿元,共274家,具体预付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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