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0华集1 (1631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第25次)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01:20 中财网
原标题:H20华集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第25次)

债券简称:H20华集 1 债券代码:163118.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 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第 25次)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晨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华晨集团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2024年 7月 19日,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调整贷款担保条件的事项
2024年 3月 25日,华晨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披露了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华晨集团以持有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50%的股权,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向盛京银行《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辽宁鑫瑞 12.5%的股权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辽宁鑫瑞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 6月 19日,华晨集团披露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将其持有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中国,证券代码 1114.HK)股份,无偿划转至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三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实),并于 2024年 6月 27日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华晨集团通过沈阳三实间接持有华晨中国 1,512,875,80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9.99%)。根据上述事项,调整沈阳汽车银行贷款担保方案,就盛京银行贷款 15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 50%股权进行质押;就交通银行贷款 5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 12.5%股权进行质押,同时沈阳三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于 2024年 7月 19日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于资产被征收的事项
依据沈阳市大东区政府(以下简称大东区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大东区政府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华晨集团资产(房产 19处、设备、模具、办公设施、备件、物料(搬运)1457项、附属物 2处)征收,征收补偿为 152,570,382元;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号华晨集团全资公司沈阳华晨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装备)资产(房产 10处、设备及物资(搬运)237项、构筑物 21项、管网 38项)征收,征收补偿为 31,720,454元。上述事项已于 2024年 7月 17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

三、关于控股公司华晨中国公告相关事项
2024年 7月 17日,华晨集团联交所上市公司华晨中国公告了《征收土地之最新消息及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于 2024年 7月 16日,大东区政府与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已就建议征收事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据此,大东区政府已同意货币补偿总金额人民币 451,401,416元,详见华晨中国公告。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重整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遵循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在债券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H20华集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先生、郑女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祥泰大厦 15层
联系电话:010-57061521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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