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300376):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通知,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1、扬州东方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80,902,55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95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748%,对应融资余额 7,657.7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50,902,55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42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814%,对应融资余额 14,657.75万元。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东方集团上述质押情况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股份无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5、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合同(CRL-ES-2023-034-I03); 3、最高额股票质押担保合同;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7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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