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4年 7月 30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78,5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0.27%; 3.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43人; 4. 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204万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3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调整后):7.96元/股。 6、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 6月 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22年 6月 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 6月 17日至 2022年 6月 26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 7月 18日为授予日,向 53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96元/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鉴于 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由于公司 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 45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 8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但未归属的合计 3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0,000股。 2.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审议,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由于公司 2023年的业绩仅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同意公司对 43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 2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合计 216,4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6,417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年 6月 24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 7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6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2、鉴于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年 6月 2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 8名激励离职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96元/股调整为 8.56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共计 680,000股。 3、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6月 13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 2023年的业绩仅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56元/股调整为 7.96元/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583股。 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6,417股进行作废处理。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归属日:2024年 7 月 30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78,5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 3、本次归属人数:43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 年 7 月 30 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278,58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该部分人员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月 19日出具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1134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7月 18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7月 18 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2,217,520.6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78,58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938,937.68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月 30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87,825.61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02,385,812 股增加至 102,664,395股,按新增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2024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股票登记等法律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月 19 日出具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1134号);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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