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欲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七、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所持股份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符黎明先生 (五)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票系统 (七)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在2024年8月5日下午15:00点收市后才能统计。公司将在网络投票结束后依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汇总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并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时查阅。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津贴。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股东回避导致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履行社会责任所必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55,204,500.00元(不含税)。 公司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议案三: 关于与宁波尤利卡签署《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秉承“蓝海战略”的研发思路,立足对硅材料的深刻理解,坚持以产业化研发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从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的一体化出发,紧密切合行业发展痛点,助力行业N型技术持续进行提效降本。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并且已研发出原创的叠栅组件成果。组件行业有较强的品牌效应,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400万元(全款分三年支付完成,首年度需支付1,400万元)受让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持有的已注册在第9类商品/服务上的16项“尤利卡”、“ULICA”相关中英文图文商标(包括国内与国际商标)。“尤利卡”、“ULICA”相关商标的转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全部完成。此期间尤利卡继续合理使用商标,如需延长使用时间,届时由公司与尤利卡双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因尤利卡系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6.02%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0.19%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的股权),公司委派董事、副总经理赵艳女士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总经理,委派副总经理杨立功先生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商标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议案四: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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