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21:15:53 中财网
原标题:ST美谷: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近日接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俊先生的通知函,鉴于其工作安排等原因,未来可能存在无法保证足够时间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故根据相关规定不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子俊先生的提名,取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利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除上述取消的议案外,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取消部分议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8月 5日(星期一)下午 15:1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 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7月 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包括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 8月 2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 8月 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号
(2)邮政编码:510623
(3)联系人:毛晓婷
(4)联系电话:020-84506752
(5)传真:020-84506752
(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5;投票简称:奥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若设有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议案: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2024年 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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