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00088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原标题:海南高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贵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和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 供见证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贵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审议事项,贵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进行了相 关公告。 年 7 月 26 日 14:50 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 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代表股份合计 313,309,45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849%。具体 情况如下: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表 共 2 人 , 所 代 表 股 份 共 计 256,716,03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9616%。 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 56,59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33%。 62,27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977%。其中现场出席 1 人,代表股份 56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744%;通过网 络投票 170 人,代表股份 56,59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33%。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 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提案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已于《股东大会 通知》 中列明并披露,会议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 内 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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