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00088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4年07月28日 15:55:3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高速: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贵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和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
供见证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2024 年 7 月 9 日,
贵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审议事项,贵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进行了相
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14:50 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七 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72 人,
代表股份合计 313,309,45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849%。具体 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表 共 2 人 , 所 代 表 股 份 共 计 256,716,03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9616%。

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


根据 公 司 公告 通过 网络投 票 的股 东 共 170 人 , 代表股份
56,59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3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171 人,代表股份
62,27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977%。其中现场出席 1
人,代表股份 56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744%;通过网 络投票 170 人,代表股份 56,593,4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233%。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
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提案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已于《股东大会
通知》 中列明并披露,会议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 内
容相符。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共两项,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向银 行申请贷款 额度的议案》 312,854,753418,40036,300       
            
     99.8549%0.1335%0.0116%    
            
            
            
            
            
            
            
            
            
            
            
            
            
            
            
            
            
            
            
            
            
            
            
            
            
            
            
            
  61,818,714418,40036,300       
            
     99.2698%0.6719%0.0583%    
            
            
            
            
            
            
            
            
            
            
            
            
            
            
            
            
            
            
            
            
            
            
            
            
            
            
            
            
            
            
            
            
《关于增补 董事的议案》 312,147,353751,800410,300       
            
     99.6291%0.2400%0.1310%    
            
            
            
            
            
            
            
            
            
            
            
            
            
            
            
            
            
            
            
            
            
            
            
            
            
            
            
            
  61,111,314751,800410,300       
            
     98.1339%1.2073%0.6589%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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