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00:55 中财网
原标题:回盛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4年 8月 14日(星期三)下午 14:00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14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14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8月 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8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回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8月 13日 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文件采取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 8月 13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阅读并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或《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峰 李杏
电话:027-83235499
传真:027-832354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证券事务部。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1
2、投票简称:回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14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8月 14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年 8月 14日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年 8月 14日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盛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8月 13日 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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