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8:15:51 中财网
原标题:越秀资本: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
使用不低于 1亿元、不超过 2亿元(含交易费用,不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6.96元/股。本
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个月内。公司实
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调整为不超过 6 .79元/股。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等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5 月 11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于 2024年 7月 28日
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4年 5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发布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年 5月 8日、6月 4日、7月 2日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 2024年 4月、5月、6月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于 2024年 7月 28日
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实施回购的期间为
2024年 5月 30日至 2024年 7月 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269,991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3642%;最高成交价 5.59元/股,最低成交价
5.03元/股,已使用资金 100,199,244.71元(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既
定方案的规定执行,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研发
投入、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 2024年 4月 30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
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交易
时段、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委托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且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 18,269,991股公司股份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个月
后,视情况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予以出售;未完成出售的,
应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注销。如全部完成出售,则公司
总股本和股本结构均不会发生变动;如未实现出售并全部予以注
销,则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总股本5,017,132,462100%-18,269,9914,998,862,471100%
-有限售条件 股份1,900,7690.04%01,900,7690.04%
-无限售条件 股份5,015,231,69399.96%-18,269,9914,996,961,70299.96%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出售股份、注销股份数量及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
等权利。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个月后,视情况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予以出售;未完成出售的,应当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三年内注销。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