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60085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 日成立(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执业资质: 2013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苏亚金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资质进行了审核。2023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同意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税),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苏亚金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对公司2023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年1月8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审计关键事项、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总结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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