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4年7月24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补充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曹马涛、叶晓平、娄杭、梅亚宝。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7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2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16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孙永、吴国强、姚广庆已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25.65元/股调整为24.16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孙永、吴国强、姚广庆已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1,400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吴国强、姚广庆已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0.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吴国强、姚广庆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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