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30064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4-067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1,459,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该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至2024年7月29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 1号 德艺文创中心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2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体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125,341,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3037%,占公司总股份的40.11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人, 代表股份125,143,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399%, 占公司总股份的40.052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198,3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占公司总股份的0.0635%。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34人,代表股份5,016,1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0%,占公司总股份的1.60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 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125,214,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85%;反对12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1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88,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4630%;反对126,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李艾璘 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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