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600279):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4)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董事会授权过 程中方案制定、行权、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参股 企业董事会授权制度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授权定义】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经理层代 为行使的行为。 第四条【授权原则】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 等、风险可控等原则,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 授权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确保 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五条【授权对象范围】董事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企业经 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企业中非由董 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职能部门等,不得直接承接决策授权。 第六条【授权条件】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 展、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 风险控制能力等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