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600279):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2024)
二、授权对象 授权对象为公司经理层。 三、授权事项 (一)凡一次性投资金额不超过三千万元的股权、土地使用 权、房屋、设备等投资项目,授权经理层决策实施。出售或处置 上述资产,授权决策权限按照上述额度执行。 (二)凡公司向银行贷款一次性不超过六千万元,全年向银 行贷款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净资产的 百分之十的,授权经理层决策实施。 (三)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单笔抵押资产账面 价值不超过六千万元,全年向银行贷款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授权经理层决策实 施。 (四)单笔不超过五十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授权经理层决 策实施。 四、行权要求 公司经理层应当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 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 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策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授权期限 授权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 3年。 六、变更条件 公司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统一变更或者根 据需要实时变更。出现以下情形,董事会应当及时研判,必要时 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者收回: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