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6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5,998,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80%。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1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67,686,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25人,代表股份21,95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21,95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14,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7%;反对5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73,6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4%;反对5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0%;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严琦、李岩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3,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93,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63%;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6,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8%;反对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95,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2%;反对3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9%。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30,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1,889,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08%;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8%;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5%。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7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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