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9:55:37 中财网
原标题:新筑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7月 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5人,代表股份266,929,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36%。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2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265,000,56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龙项目和乡城项目的议
案》
1.01 投资建设新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64,941,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2555%;反对 1,95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317%;弃权 3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8%。

1.02 投资建设乡城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264,789,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984%;反对 2,06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752%;弃权 7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64%。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川发磁浮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791,2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991%;反对 2,03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624%;弃权1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韦香
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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