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药明康德(60325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20:05:34 中财网
原标题:药明康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59 公司简称: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药明康德603259不适用
H股联交所藥明康德0235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远舟费夏琦、王丽
电话+86 (21) 2066-3091+86 (21) 2066-3091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 区富特中路288号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 区富特中路28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74,397,328,656.8973,669,349,307.12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54,713,936,892.4755,122,453,910.73-0.7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7,240,918,263.0218,871,285,497.62-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239,822,013.115,313,119,704.09-2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4,413,927,157.984,814,845,668.19-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4,966,294,187.375,598,180,734.15-11.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210.78减少3.1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61.81-19.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51.79-18.99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1,6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 1)境外法人13.2909387,021,7020未知0
G&C VI Limited境外法人4.9114143,015,79500
G&C IV Hong Kong Limited境外法人3.5930104,626,05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 2)境外法人3.4972101,835,33600
SUMMER BLOOM INVESTMENTS (I) PTE. LTD.境外法人3.081089,717,16600
北京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2.990387,074,56800
G&C V Limited境外法人2.510673,105,84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996958,147,95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873354,549,2080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91740,524,6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 G&C VI Limited、G&C IV Hong Kong Limited、G&C V Limited、北京中民银 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