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002533):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3、前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理; (2)邮编:410205; (3)电话号码:0731-82786127; (4)传真号码:0731-82786127; (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3”,投票简称为“金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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