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对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 11月 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年 1月向 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1,267股,发行价 26.8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1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80.1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1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19.79万元,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15,319.79万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16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322.9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等)。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及销户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15,319.79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2022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增加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年产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投资 47,491.40万元,项目原总投资额为 102,508.60万元,增加投资后,年产 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投资总额为 150,000万元,增加投资金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0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5,319.79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六、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结论 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07月 30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已于 2021年 12月 19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符合试生 产条件,配套建设的双氧水装置于 2021年 12月开始试生产,在 2022年 5月开始逐渐提负荷运行,自 5月后双氧水装置的连续运行生产情况反映, 装置整体各设施运行平稳正常,产品产量和质量达设计要求。因此双氧水装置于 2022年 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月转固。 2022年 3月,环氧丙烷装置开始试生产运行,经调试运行后,从 2022年 11月、12月环氧丙烷装置连续批量生产情况反映,环氧丙烷装置整 体运行平稳,产品产量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因此环氧丙烷装置于 2022年 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月转固。 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于 2023年 02月 17日取得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安许证字(M00297)号】, 有效期:2023年 2月 17日至 2026年 2月 16日,许可范围: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180000吨/年)、1,2—环氧丙烷(150000吨/年)。 综上,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环氧丙烷项目于 2022年 5月、2022年 12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了转固,其 实际实现的效益情况从 2022年度开始计算。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6月实际实现效益为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2022年度、2023年度的产能利用率系双氧水装置和和环氧丙烷装置的合计产能利用率,2023年 12月起环氧丙烷装置进行技改,截至 2024 年 06月 30日,该装置尚在技改中,因此 2024年度 1-6月的产能利用率仅系双氧水装置的产能利用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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