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芯动联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万股。公司每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5,435.90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开户的金融机构内,选择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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