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交大昂立(60053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7:51:19 中财网
原标题:交大昂立: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0 公司简称:交大昂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大昂立600530ST交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葛欣颖夏朱毅
电话021-54277865021-54277820
办公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上海市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794,072,308.76815,095,058.94-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8,027,022.35294,789,513.921.1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60,012,804.82183,062,205.49-1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7,508.43-20,674,134.35-11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7,481.09-23,922,562.11-9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01,949.0828,341,264.78-2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6.49增加7.5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2-0.03-113.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2-0.03-113.9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96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4.48112,184,18700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1.1085,979,24500
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1947,993,72700
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5.9846,325,61700
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5.4842,427,75000
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5.0439,072,6410质押39,072,641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金澹资产添利二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8729,989,00000
上海茸北工贸实业总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7521,289,41200
陈武境内自然 人2.7120,980,19200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5411,910,2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韵简、上海饰杰、丽水新诚新创、丽水农帮咨询 为一致行动人;2024年5月16日,上海韵简与予适贸易 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增加予适贸易为一致行动人(详 见披露公告:临2024-017)。大众交通、大众资本、金澹 添利二期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 7月 6日,公司下属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 7家民非机构《关于郑重告知贵司严重违约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函》(以下简称“《违约告知函》”),各民非机构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其有权不予支付管理咨询费,直至霍尔果斯仁恒医养重新按约全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得到各民非机构的书面认可。

2023年 7月 18日,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 4家民非机构《合同解除通知书》。4家民非机构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构成对《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的根本违约,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通知霍尔果斯仁恒医养解除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协议》,同时保留向霍尔果斯仁恒医养追索由于违约行为导致其损失的权利。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 20日就上述医养板块各民非机构拒付管理费、单方面解除管理咨询协议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医养板块部分民非机构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64]),公司预计经营管理权难以实现。

2023年 8月至 11月,因 6家民非机构一直未有按约支付管理费,故公司就此向各民非机构发起了诉讼,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2023年 10月,公司下属孙公司宁波江北康养医院有限公司就房屋优先购买权一事向原房东宁波宝时工贸有限公司与新房东刘润秀发起了诉讼。之后,宁波宝时工贸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刘润秀另行发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4-007]),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嵇敏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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