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 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三个解除限售期,本次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7日,本 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上市36个月后(即2024年7月8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6人,可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5,295,0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54%。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8月2日。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6名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动事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 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 5月 1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丘市国资 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 6月 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5日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1年 5月 25日至 2021年 6月 3日,共计 10天;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4、2021年 6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5、2021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监 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年 6月 23日为授予日,授予 136名激励对象 1,952.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8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 7月 7日,公司向 13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952.48万 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股本的 0.87%。 7、2022年 6月 11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超过 12个月,预留的 278.9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明确,该部分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8、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0、2023年 12月 1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27.8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 12月 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1、2024年 7月 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 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 行了审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0名激励对象中除 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 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余 126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95,0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54%。 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具体如下: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年 7月 8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性质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8月 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95,06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的 0.2354%。 3、本次获准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26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2、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30名激励对象中,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2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披露前一日的股 份性质进行测算,并考虑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情况): 单位:股
2、最终股本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锦天城律所出具的《关于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解锁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6、华金证券出具的《关于神火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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