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603005):晶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8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9日、2024年 3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7月 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截至 2024年 7月 2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回购最高价格为 20.62元/股,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25.93元/股,最低价格为 19.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97,4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回购注销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副总经理钱孝青先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1,8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购提议人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 443,52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747,7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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