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同洲(00205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9:16:10 中财网
原标题:*ST同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9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同洲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ST同洲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道榆谢志胜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 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 902-90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 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9楼 902-904 
电话180254991351802875820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76,397,876.23153,045,448.82-5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084,109.06-33,026,701.90-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42,678,900.11-21,401,103.92-9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29,955.74-25,601,049.9910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84-0.0443-9.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84-0.0443-9.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9.07%-49.94%-345.4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335,764,079.98388,110,230.91-1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698,402.358,447,504.14-416.0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29,38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袁明境内自然 人16.50%123,107,038.000质押123,107,0 00
     冻结123,107,0 38
华夏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万能保 险产品其他9.16%68,308,000.000不适用0
吴一萍境内自然 人3.75%28,004,118.000不适用0
吴莉萍境内自然 人3.02%22,551,503.000不适用0
杨孝镜境内自然 人1.82%13,579,739.000不适用0
陈磊境内自然 人1.61%12,000,000.000不适用0
华夏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 个险分红其他0.84%6,288,000.000不适用0
陈美林境内自然 人0.84%6,285,882.000不适用0
李国进境内自然 人0.82%6,134,800.000不适用0
前海大唐 英加(深 圳)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英 加红马九其他0.79%5,858,700.000不适用0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同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法定一致行动人;股东吴莉萍和吴一萍系姐妹关 系,且在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过程中有一致行动情形而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 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第一大股东无法取得联系事项
公司于 2020年 8月 10日公告披露了无法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联系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然无法与袁明先生取得有效联系。

2、第一大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100%)于 2020年 5月 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0年 5月 25日起至 2026年 5月 24日
止。由于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故无法知悉冻结原因。

3、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 745,959,694 股的比例
为 16.50%。2017年 10月 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
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袁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者诉讼事项
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
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
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目前已收到法律文书的诉讼案件,公司已经根据法院已判决案件的赔偿责任认
定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

5、重整及预重整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能否获得法院受理以及是否能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复函以及能否获得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6、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股东
由鑫堂、熊波、吴一萍、吴莉萍于 2024年6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股东(以下简称“增持计划主体”)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计划主体计划自2024年6月12日起3个月内以市场
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万股,不超过10,000万股(其中,股东
由鑫堂拟增持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股东熊波拟增持不低于1,100万股,不超过2,200万股;吴一萍、
吴莉萍拟合计增持不低于900万股,不超过1,800万股。)。截至2024年7月28日,增持计划主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231,55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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