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 2018年 11月 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 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2月 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3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本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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