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 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意变更经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 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 的发行方案。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7),现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18,250,191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4,998,882,2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1人,代 表股份3,950,057,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8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 股份2,946,781,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88%;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303人,代表股份1,003,276,01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2 人,代表股份 176,758,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 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出席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1人,代表股份176,758,06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0%。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8,572,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1,725,22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弃权283,38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74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6%;反对1,725,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0%;弃权283,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 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5,76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4,070,894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弃权217,596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5,749,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0%;反对4,038,58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弃权268,86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5,00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2,166,004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弃权401,91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19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2%;反对2,166,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4%;弃权401,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3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因利益相关,关联股东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李文卫、 李青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炎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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