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301088):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的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关于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则应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措施。 2024年 4月 24日,公司披露了 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11.27元;公司以 2024年 7月 1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2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9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 0.44元(四舍五入,含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 10.83元。2024年 7月 3日至 7月 30日,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了上述稳定股价承诺的启动条件。 公司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尽快召开董事会,制定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方案,在履行完相关审议、审批、备案(如需)等程序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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