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厚利加混合A (011563): 淳厚利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0:35:29 中财网
原标题:淳厚利加混合A : 淳厚利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淳厚利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7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淳厚利加混合基金代码011563
基金简称A淳厚利加混合A基金代码A011563
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7月29日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翟羽佳2022年07月29日2011年07月01日 
江文军2023年07月26日2015年07月01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 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大类资产配置,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4 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 银行存款和同业存单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股 票投资策略;5、港股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7、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 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2022年07月29日-2022年12月31日)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60% 
 300万≤M<500万0.40% 
 M≥500万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 费A0.0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18,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 用衍生品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和因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0.78%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3、香港市场风险
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4、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5、本基金投资创业板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公司治理风险、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股价波动的风险、退市风险、市场风险、境外企业风险。

6、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7、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8、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9、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10、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标的指数价格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1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12、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13、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可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0-9738
网址: http://www.purekindfund.com/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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