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春光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 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8月 8日 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年 8月 8日至 2024年 8月 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 139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七)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 2024年 8月 8日 14:00-15:0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结合公司目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情况,同时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满足融资需求,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预计使用额度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3、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5、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安排可能会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3、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5、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 6、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本议案已于 2024年 7月 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附件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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