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年第二次)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6:00:3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年第二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年第二次)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5人:黄澄清、俞明轩、杨义先、滕泰、陈雪奇,实际参会独立董事5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黄澄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金大厦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获取相应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除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交易目的是解决公司自有办公用房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独立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黄澄清(签字):


俞明轩(签字):


杨义先(签字):


滕 泰(签字):


陈雪奇(签字):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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