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恒实科技(300513):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的下属控股子公司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能科技”)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1000万元敞口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辽宁邮电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旭能科技的其他股东按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辽宁邮电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权利义务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115MLR1F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科街7-4号315室 法定代表人:姜日敏 主营业务: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冷热电联供、余热回收、余热发电等节能改造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辽宁邮电99.854%股权,辽宁邮电持有旭能科技80%股权,旭能科技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旭能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旭能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辽宁旭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该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该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壹仟万元整 辽宁邮电对旭能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旭能科技的其他股东按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被担保人旭能科技与担保人辽宁邮电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辽宁邮电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旭能科技经营情况正常,此次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经营实际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旭能科技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 55.96%,辽宁邮电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旭能科技的其他股东按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辽宁邮电本次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所有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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