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凯伦股份(300715):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凯伦”、“主债务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塔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确保债权人与黄冈凯伦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依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进展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冈凯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黄冈凯伦100%的股份。 (三)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塔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保证人(甲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塔支行 (一)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2,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97,000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96%,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塔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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