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600197):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4-03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年8月8日起恢复转股。
●“伊力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15.59元/股 ●“伊力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15.20元/股 ●“伊力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8月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利润分配原因导致公司需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伊力特全体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0.39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此导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伊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伊力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行了8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伊力转债,债券代码:11005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伊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5.59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9元/股:P1=15.59-0.39=15.20(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伊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8月8日起由原来的15.59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8日起生效。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伊力转债停止转股交易,2024年8月8日起伊力转债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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