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30125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9:25:55 中财网
原标题:威尔高: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二届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选举邓艳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由邓艳群、陈星、贾晓燕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邓艳群为主任委员。

由刘木勇、唐艳玲、邓艳群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木勇为主任委员。

由唐艳玲、刘木勇、邓艳群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唐艳玲为主任委员。

由唐艳玲、刘木勇、邓艳群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唐艳玲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饶建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贾晓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贾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贾晓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
电话:0752-6666529
传真:0752-66665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许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第一届董监高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肖祖核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肖祖核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祖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公司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邓艳群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 1995年,历任惠州市工业发展总公司主管、华锋微线电子(惠州)工业有限公司主管;1996年担任惠州市群星电子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至1999年5月自由职业;1999年6月至2006年5月担任深圳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4年6月至今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邓艳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552万股,通过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4653万股,合计持股5522.5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邓艳群女士和陈星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邓艳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邓艳群女士(详见董事长简历)
唐艳玲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电化学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 1989年任天津第三试剂中专教师;1989年至 2013年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制造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至 2014年,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2014年至 2016年,任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顾问、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6年至2020年,任中国电子学会印制电路专委会顾问;2020年至今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贾晓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至 2004年在红丽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2004年至2008年自由职业;2008年至2019年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贾晓燕女士通过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木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宁波飞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 11月至 2010年9月,任宁波高新区轩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10 月至今,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肇庆创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 1995年历任寿华(惠州)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设计员、华锋微线电子(惠州)工业有限公司 PCB 工程设计专员、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PCB 工程设计专员,1996年到1999年5月自电职业,1999年至2018年历仟深圳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历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日,陈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万股,通过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1万股,合计持股267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陈星先生和邓艳群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陈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会主席简历
饶建武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EMBA。1996年12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西藏军区;2003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东莞达晨电子厂培训专员;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任东莞广明电子厂人力资源部课长;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课长;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课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惠州杰希集团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8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资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饶建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星先生,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2年至 1995年历任寿华(惠州)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设计员、华锋微线电子(惠州)工业有限公司 PCB 工程设计专员、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PCB 工程设计专员,1996年到1999年5月自电职业,1999年至2018年历仟深圳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历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万股,通过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19.8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陈星先生和邓艳群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陈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贾晓燕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至 2004年在红丽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2004年至2008年自由职业;2008年至2019年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贾晓燕女士通过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许莹女士,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许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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