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603596):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9:36:14 中财网

原标题: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伯特利 股票代码:60359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Ltd.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 1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席主承销商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第 Z【623】号 03),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伯特利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1、国内汽车制造业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机械制动产品、智能电控产品和机械转向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件行业与下游汽车制造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而汽车制造业具有很强的顺经济周期的特点,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居民对汽车的消费意愿与能力增强,促进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反之,汽车制造业发展放缓。

过去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对汽车制造业的大力扶持,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整体呈现较好态势。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3,016万辆和 3,0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0%,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但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汽车市场曾在历史上出现下滑的情况,2018年-2020年期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降低、特大城市汽车限购、限行政策愈发严格,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多因素影响,汽车产销量均呈现负增长。未来如果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增速出现放缓,乃至出现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公司的下游客户需求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销量,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汽车制动、转向系统行业内的企业众多,相关领域激烈竞争。自 2005年以来,博世公司、德国大陆集团、采埃孚天合汽车集团等国际巨头纷纷进入我国汽车制动、转向系统市场,加剧了国内市场竞争。同时,近年在汽车零部件国产替代的趋势下,自主品牌零部件供应商也发展较快,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目前汽车制动、转向系统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行业竞争方式也逐渐从价格竞争向技术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如果公司不能利用已经在现有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及质量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优化产品结构,则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经营及财务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 281,622.81万元、427,453.11万元、540,965.24万元及 141,753.27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64%、77.17%、72.38%及 76.21%。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重要客户包括奇瑞汽车、通用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等国内外知名的整车厂商,是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以高质量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通过市场化竞争而争取来的。这些客户经营较为稳定且产品需求量较大,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但是,随着汽车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整车厂商日益面临着车型迭代加快、技术含量提高、开发和制造周期缩短、产品价格下降等竞争压力。受之影响,一旦公司与这些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订货数量减少,则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2、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11,794.63万元、189,073.97万元、282,497.90万元及 87,397.2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2.01%、34.13%、37.80%及 46.99%。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汽车、北京汽车、理想、蔚来、小鹏、Stellantis、马恒达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引入新的客户,公司的客户结构也将更趋合理。但作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如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开发、引进了更多新款、爆款车型从而增加了整车销售量,不排除公司对其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也会相应增加。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用于加工、装配目前现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金属零配件。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以原材料为主的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84.09%、82.84%、81.95%及 81.64%。因此,钢材、废钢、生铁、铝锭等用于制造零配件的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产品的销售价格在一年或一定时期内根据与客户签署的价格协议确定,在重新签署价格协议前比较稳定。因此,若公司主要零配件及其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提高公司生产成本,并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00%、20.45%、20.21%及 19.24%。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开发的客户和产品较多,并按照开发周期逐步将新产品投入量产,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近年来汽车市场竞争压力加大,整车销售价格存在下行压力,而整车厂商在汽车产业链占据着强势地位,往往将因市场竞争导致的整车降价的压力转嫁给上游零部件企业。虽然公司也具备一定的转移降价压力的实力,但如果行业整体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通过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实现规模效应,或未能将整车降价的压力进一步向上游转移或采取措施自行消化,则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5、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长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和 2024年 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9,306.15万元、193,883.44万元、234,858.49万元和 239,717.93万元,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 93%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以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通用汽车、长安汽车等,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资信实力较强,历史回款记录良好。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如果出现客户资信情况突然恶化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不及时、不持续带来的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消费多样化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已逐步向精简机构、打造供应链方向转变,因此与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业务绑定更加深入。

随着双方同步开发和合作开发的进行,零部件企业在整车厂商推出新车型之前就已经介入配套零部件的开发,若开发成功,一旦新车型推出,就会优先成为该零部件的指定供应商。因此,公司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此外,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 23,925.61万元、37,805.00万元、44,978.09万元及 11,091.40万元,投入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公司研发投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2%和 5.96%。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不注重持续的技术开发与创新,就会存在因不能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 EMB、WCBS、EPB及轻量化零部件等,属于公司目前的机械制动产品及智能电控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机械制动产品、智能电控产品产能的进一步扩大和补充。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现有产能及饱和度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但若出现公司未能持续获得客户新订单或新项目的定点,或客户新项目量产时间晚于预期、客户的车型下游市场销量不佳等情况,则公司本次新增产能可能产生无法按预期进度消化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速产品扩张和技术升级,实现业务可持续增长;同时有利于提升国内外客户服务能力,加强全球化布局。但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客户投资规划、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在当地市场竞争状况、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墨西哥当地产能建设项目,如果下游北美等汽车销售市场环境或宏观经济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如北美汽车销量严重下滑;或者中美贸易关系进一步紧张导致美国出台相关贸易限制措施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如美国对产自墨西哥的相关商品设置加征关税;或者其他贸易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其它导致销售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而出现延后、或项目建成后市场竞争加剧等,均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投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3,200.00万元(含 28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 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年产 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年产 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墨西哥年产 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万件制动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若发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和公司股价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 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08,02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221.90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年度归属1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50,452.87万元的 10.35%。

2、公司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于 2023年 4月 11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11,784,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959.49万元(含税)。此外,公司于 2022 年累计回购股份 1,000,086 股,使用资金总额 73,275,468.48 元。现金分红金额(含其2
他方式)占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69,871.46万元的 30.47%。

3、公司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33,235,7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730.01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89,149.81万元的 16.52%。

公司 2021年-2023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4,730.0113,959.495,221.9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7,327.55-

1
上述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数值。

2
上述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数值。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89,149.8169,871.4650,452.87
现金分红金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16.52%30.47%10.3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41,238.95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69,824.7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 利润59.06%  
注 1:累计股份回购金额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注 2:上述 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追溯调整前数值,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41,238.95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59.06%,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谨慎地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投向变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未来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四)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提请投资人注意。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2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6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10 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1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21
三、本次发行概况........................................................................................................... 24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38
五、认购人承诺............................................................................................................... 4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4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2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42
二、经营及财务风险....................................................................................................... 43
三、技术风险................................................................................................................... 4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47
五、与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4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2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8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61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62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78
七、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102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02
九、技术与研发情况..................................................................................................... 118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119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123
十二、公司业务经营资质............................................................................................. 123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26
十四、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 126
十五、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127 十六、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28
十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135
十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 13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36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3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36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范围变化情况............................................................. 141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43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45
六、财务状况分析......................................................................................................... 149
七、经营成果分析......................................................................................................... 178
八、现金流量分析......................................................................................................... 19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195
十、技术创新分析......................................................................................................... 196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要期后事项......................................... 197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20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03
一、报告期内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203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203
三、资金占用和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担保情况............................................. 205 四、同业竞争................................................................................................................. 205
五、关联交易................................................................................................................. 208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2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2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30
四、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48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0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5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251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254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56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257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25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258
一、债券持有人权利的行使......................................................................................... 258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258
第十节 声明 .......................................................................................................................... 27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7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27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277
四、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280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281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82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83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28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87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 ........................................................... 288
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 297
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 299
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 319
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域名 ................................................................... 320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 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公司拟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3,200.00万元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投项目年产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年产100万套 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年产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EPB)建设项目、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墨西哥年产720万件轻 量化零部件及200万件制动钳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伯特利上海公司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伯特利材料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芜湖市和蓄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伯特利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原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 统有限公司
伯特利电子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伯特利电子合肥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伯特利智能驾驶芜湖伯特利智能驾驶有限公司
伯特利智能驾驶西安公 司芜湖伯特利智能驾驶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浙江双利浙江双利汽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迪亚拉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遂宁伯特利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唐山伯特利唐山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长兴伯特利长兴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万达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原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迈帝隆柳州迈帝隆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迈帝隆杭州迈帝隆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万达芜湖万达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杭州信盛杭州信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伯特利美国公司WBTL USA INC.(芜湖伯特利美国公司)
伯特利墨西哥公司WBTL DE SALTILLO, S. DE R.L. DE C.V.(芜湖伯特利墨西哥公司)
伯特利新加坡公司WBTL SINGAPORE PTE.LTD.(芜湖伯特利新加坡公司)
芜湖高新毅达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伯特利投资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恒麓上海恒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美国萨克迪SAKTHI AUTOMOTIVE GROUP USA, INC
奇瑞汽车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控股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奇瑞新能源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零部件芜湖奇瑞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奇瑞河南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奇瑞科技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商用车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芜湖达奥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万达零部件浙江万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东南汽车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受托管理人/中金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容诚、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鹏元/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协议》《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末2024年3月31日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3月
最近一年2023年度
最近一期2024年1-3月
人民币元
二、专业释义  
整车厂、主机厂、厂 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整车厂配套市场零部件供应商为汽车整车的制造配套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市场也简称 为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市场。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 物品的汽车,可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 MP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 车。
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 车,可细分为客车、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 车、专用汽车、客车非完整车辆、货车非完整车辆。
盘式制动器利用压力使钳体活塞推动制动衬块夹紧旋转的制动盘而产生制动作用 的摩擦式制动器,也称盘式制动器总成。
卡钳由钳体、支架、活塞、制动摩擦块、导向销、定位销、各种护罩、卡 簧等组成,是盘式制动器总成的重要零件提供制动时的夹紧力也叫 “制动钳”。
制动盘汽车盘式制动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刹车时,固定在制动钳上的两 片制动片从两侧向内挤压与车轮固定在一起的制动盘,通过制动片与 制动盘的摩擦使制动盘(进而带动车轮)停止转动,达到制动的效 果。
轮毂位于汽车车桥的两端、与车轮内箍连接的汽车制动系统重要组成部 分。轮毂既是传动力矩的重要部件,又是承载重量的关键部件。在主 动轴的桥上,发动机通过联轴器、变速器、传动轴等将旋转动力传导 在轮毂上,轮毂再将动力传导给与其相连接的车轮上使汽车行驶;在 从动轴的桥上,轮毂主要起到承载重量的作用。
轮毂轴承单元将轮毂轴承安装法兰、轮毂轴承、轮毂与刹车盘或轮轴的连接心轴、 以及相关的密封件、轮速传感器和磁性编码器等主要零部件一体化设 计并制造的汽车零部件,又称“轮毂单元”,是汽车不可或缺的关键 零部件之一。
转向节通过螺栓、衬套与车身相连,中心要与传动半轴连接的汽车零部件, 是制动卡钳和避震机的安装基座,也是悬挂系统中各种摆臂和连杆的 连接部件,其功能是承受汽车载荷,支承并带动车轮转动而使汽车转 向。为了满足汽车在不同路况中行驶,转向节会承受着多变的冲击载 荷,所以要求具备很高的强度和一定的韧性,同时又因处在汽车底 部,要求具有较高的抗腐蚀性。
真空助力器利用发动机真空源产生并传递液压能量的部件,将制动踏板产生的输 出力放大后产生制动主缸的输入力,其作用是省力,使得操作更加轻 便,从而降低驾驶员的疲劳程度,增加行车安全,主要用于轿车、轻 微型汽车。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是Antilock Brake System的英文缩写。
ESC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 的英文缩写。
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是Electronic Park Brake的英文缩写。
WCBS线控制动系统,是Wire-Controlled Brake System的英文缩写。
MS机械转向系统,是Manual Steering的英文缩写。
HPS液压助力转向系统,是Hydrostatic Power Steering的英文缩写。
EHPS电控液压助力转向系统,是Electronic Hydrostatic Power Steering的英 文缩写。
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是Electric Power Steering的英文缩写。
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是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的英文缩 写。
EMB电子机械制动系统,是Electronic Mechanical Brake的英文缩写
电子控制单元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也叫汽车专用单片机,由微处理器、存储器、 输入/输出接口、模数转换器以及整形、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 成。英文简称为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
液压控制单元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的执行机构,一般由增压阀(常开阀)、减 压阀(常闭阀)、回液泵、储能器组成。增压阀和减压阀受控于电子 控制单元信号,实现液路的开关,从而实现常规、保压、减压、增压 的制动过程。回液泵由柱塞式油泵和驱动电机组成,主要作用是将储 能器内的制动液保持一定的压力。英文简称为HCU(Hydraulic Control Unit)。
PCBA板印刷电路板组装板。印刷电路板组装是根据设计文件和工艺规程的要 求,将电子元器件按一定的规律、秩序插装到印制电路板上,并用紧 固件或锡焊等方式将其固定的装配过程,英文简称为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经过这一制作流程形成的成品板,称为印 刷电路板组装板,简称为PCBA板。
控制器局域网络汽车中众多的控制与测试仪器之间的数据交换的一种串行数据通信协 议。英文简称为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
机加、机加工通过机械手段,运用机床和各种机床用工具对工件材料进行处理使之 达到相应要求的加工方法。
总成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 汽车组成部分。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 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由于环 保和节能的需要,汽车的轻量化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
同步研发零部件企业按整车企业给定的系统级或零件级目标,与整车企业同步 进行研发工作,从而缩短整车研发周期。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三方数据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 19号
法定代表人:袁永彬
注册资本:43,325.1529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 6月 25日
邮政编码:241009
电话号码:0553-5669308
传真号码:0553-5658228
互联网网址:www.btl-auto.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股票简称:伯特利
股票代码:603596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62794062H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类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电子控制模块、软件及总成;相关产品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不动产、设备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自主品牌整车厂发展带动国内零部件企业共同崛起
近二十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的自主品牌企业。根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我国乘用车市场范围内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超千万辆,共销售 1,125.69万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比例提升至 51.84%。
在享受十余年行业高增长红利后,整车厂间的竞争也进入白热化阶段,汽车整车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整车厂对上游供应链的可靠、稳定提出更高要求,与关键零部件供应商进行深度合作已经成为趋势。由于汽车零部件主要为专用件,整车厂在开发新品时要与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同步开发,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产品的开发和验证过程较为漫长,通常需 2-3年的时间,整车厂切换零部件供应商面临较大供应风险。因此一旦零部件供应商进入整车采购体系后,整车厂和零部件供应商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稳定性较强。在整车厂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背景下,部分自主零部件供应商有望绑定优质整车客户共同崛起。

通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包括上汽、一汽、东风、奇瑞、长城、吉利、长安、广汽、北汽、比亚迪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并越来越重视和零部件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紧跟自主品牌整车企业研发脚步,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加大自主研发领域的投入力度,产品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在技术创新与供货渠道等方面不断突破外资厂商的垄断,从而在汽车零部件众多细分领域不断地实现对外资厂商的国产替代。

2、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趋势推动制动技术进一步发展
随着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汽车电子化程度将持续提升,汽车电子电气架构将持续升级,对汽车制动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响应速度、控制精度提出更高要求,制动技术持续发展。驻车制动技术方面,电子驻车制动(EPB)系统由电子控制方式实现驻车制动,使车辆的驻车控制更加的便捷与安全,同时解决了机械制动系统坡道起步操作繁琐、结构较大、空间利用率低等痛点,预计将逐步取代机械驻车制动,渗透率将持续提升;行车制动技术方面,线控制动系统使用电信号代替传统机械或液压系统,具有制动压力响应快、可与 ADAS感知模块配合等优势,已逐步成为发展趋势,伴随汽车自动化程度的持续提高和逐步普及,线控制动系统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同时,为应对更高阶智能驾驶提出的要求,线控制动系统技术路线也将持续革新,目前已有多家国内外制动行业企业开始投入下一代线控制动技术电子机械制动(EMB)系统的研发。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趋势驱动下,制动技术持续发展,EPB、线控制动系统等细分赛道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3、节能减排目标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推动,汽车轻量化成为大势所趋 近年来,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节能减排目标,我国也明确到 2025年使国内新车的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 4.0L/100km,节能减排的压力较大。在当前诸多节能减排路径中,汽车轻量化是最容易实现、潜力相对较大的方式。对于汽油乘用车,每降低 100kg,最多可节油 0.3-0.6L/100km,汽车质量每降低 10%,可降低油耗 6%~8%,排放下降 4%。另一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也需要通过汽车轻量化来提升续航能力。我国汽车电动化发展趋势方兴未艾,近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2023年产销分别完成 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已连续 9年位居全球第一。汽车轻量化作为降低传统燃油汽车油耗以及提升新能源车性能的重要途径,已成为大势所趋。

4、全球贸易政策收紧,汽车产业链全球化呈现新特征
汽车产业链全球化,即世界主要汽车企业利用全球资源实现零部件的全球采购。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球主要汽车制造企业纷纷剥离其零部件业务,专注于整车生产,并对所需零部件按性能、质量、价格、供货条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比较,择优采购,呈现出模块化供货、同步研发等特征。此前,凭借原材料、人力成本等优势以及产业转移浪潮,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并随着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国已逐渐由第三世界国家市场转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总体来看,中国部分零部件产品已经进入跨国公司全球采购体系,在全球汽车产品市场逐步占据重要地位。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总额已经从 2015年的468.15亿美元增长至 2023年的 876.6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8.16%。

但 2016年以来,由于美国国际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美国政府逐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国际贸易摩擦升温。因此,在直接出口方式越来越多受到反倾销、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限制背景下,中国汽车产业海外投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企业凭借自身在生产制造方面的优势,建立海外生产基地,通过工艺技术的标准输出以实现产品全球化本地供应,一方面减少贸易摩擦带来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对降低成本,乃至全球化布局起到积极影响。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速产品扩张和技术升级,实现业务可持续增长 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兴未艾、汽车电子电气架构持续升级的背景下,主机厂对汽车制动系统要求亦持续提升,推动制动系统的电控化、线控化升级,以实现更舒适安全的驾驶体验。在这一趋势下,EPB的应用持续普及并逐步取代机械驻车制动;同时线控制动系统也凭借高精度、响应快、支持能量回收等优点,搭载率持续提升。公司作为国内专业从事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及年产 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能够提高 EPB及线控制动产品的产能规模,以满足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稳固并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通过实施本次年产 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得以对前沿技术 EMB实现前瞻性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在线控制动领域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应对未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汽车轻量化作为降低传统燃油汽车油耗以及提升新能源车性能的重要途径,已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汽车轻量化零部件行业有望受益于政策和市场双重因素,实现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轻量化零部件业务体量增长迅猛,对收入及利润形成较高贡献度,订单数量持续增加,海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受生产场地、设备资源等限制,业务发展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通过实施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和墨西哥年产 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万件制动钳项目,公司将引进先进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轻量化业务的生产供应能力,增强订单承接及交付能力,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公司轻量化业务优势。

综合来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有利于公司推动产品、技术革新,成就客户价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心系客户安全,追求产品完美,争做行业第一”的总体经营目标。

2、提升国内外客户服务能力,加强全球化布局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抓住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自主正向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以及产品结构等优势,稳固与现有自主品牌汽车主机厂商的合作,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深层介入和同步开发,进一步提高公司对自主品牌主机厂商以及新能源汽车客户的配套规模。

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贯彻全球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海外布局,通过实施墨西哥生产基地的产能扩建,公司得以加强对海外客户的本地化供应,缩短对北美客户的生产周期,同时降低客户物流成本及因国际贸易政策波动面临的供应链风险,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成就客户价值,有助于公司加深现有国际客户合作关系并开发更多国际客户。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缩小公司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技术和资本差距,是公司成为技术领先、品牌卓越、产品优异、服务优秀的汽车底盘系统产品提供商的关键举措,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3,200.00万元(含 283,2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8,320,000张(含本数)。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83,200.00万元(含28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3,200.00万元(含28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60万套电子机械制动(EMB)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8,064.7518,821.80
年产 100万套线控底盘制动系统产业化项目50,000.0022,645.00
年产 100万套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建设项目26,431.0022,614.00
高强度铝合金铸件项目35,000.0031,091.00
墨西哥年产 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万件制动钳项目115,500.00103,074.90
补充流动资金84,953.3084,953.30
合计339,949.05283,200.00
注:“墨西哥年产 72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及 200万件制动钳项目”投资总额 16,500万美元,人民币汇率按照 1美元=7元人民币计算。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项目金额
合计【】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十一)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发行安排
【】年【】月【】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年【】月【】日(T-1)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年【】月【】日(T)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网下申 购日
【】年【】月【】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 号抽签
【】年【】月【】日(T+2)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 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网上、网下到账情况分 别验资
【】年【】月【】日(T+3)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年【】月【】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三)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

(十四)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1、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5、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鹏信评【2024】第 Z【623】号 0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伯特利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7、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转股数量确定方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0、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10、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1、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0、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若可转债持有人在当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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