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83080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7月 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白安营村安达科技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建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年 7月 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及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9,192,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8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2023年 9月 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2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500.00万元,不超过 2,50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6,060,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90.90%,最高成交价为 5.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4,564,627.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 98.26%。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基本实施完成,同时根据公司后续稳定股价安排,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191,9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2023年 5月 24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0元/股(价格上限因公司权益分派调整为 12.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000.00万元,不超过 7,000.00万元。 截至 2023年 8月 23日,该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最高成交价为 8.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2,722,572.7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 9月 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2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500.00万元,不超过 2,500.00万元。 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6,060,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90.90%,最高成交价为 5.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4,564,627.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 98.26%。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合计 11,060,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票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并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191,9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11,510,821 元变更为 600,450,411元。 公司将根据注册资本减少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191,9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年 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24年 6月 3日起至 2024年 7月 1日止,公 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2024年 7月 1日为触发日。 根据《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公 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40,96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刘建波先生、李忠女士、刘国安先生和 朱荣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192,0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的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章程的变更; (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192,0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磐、宋媛媛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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