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 正证券赢策 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持有本公司股份28,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08%)的大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大股东方正证券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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