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4-03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岩岩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便于广大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通过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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