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000911):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4-055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15: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8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7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应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214,562,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007,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554,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554,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554,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朱春松先生因公务原 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458,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5%;反对1,06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5%;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8.9800%;反对 1,06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720%;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0%。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43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3%;反对1,08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8%;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3074%;反对 1,08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91%;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4%。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63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9%;反对84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3597%;反对 84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583%;弃权 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0%。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4.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55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5%;反对91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4%;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4772%;反对 91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04%;弃权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4%。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关联企业中标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囱还建项目部 分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153,052,709股)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3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1%;反对87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7.3298%;反对 87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151%;弃权 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51%。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卓昀、覃锦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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