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30019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投资金额:公司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存在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收益不确定等风险,同时公司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凯普林是国内高性能激光器技术开发与制造的主要厂商之一,为公司供应商,公司为凯普林主要客户之一,主要向凯普林采购光纤激光器产品。本次投资的目的如下:(1)为了增进双方的战略合作,深化协同关系,加强技术交流,以实现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通过与凯普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其对于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3)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投资方式:凯普林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拟作为其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4、投资期限:本次投资为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承诺获得战略配售股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公司在限售期内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凯普林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公司获得战略配售股票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资金来源:本次投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证券市场的趋势不可预测,同时投资标的凯普林也可能由于上下游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原因导致其证券价格的波动,因而本次投资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可能。 (2)公司本次投资获授战略配售股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股票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因而存在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3)公司与凯普林具有战略合作关系和长期合作愿景,但公司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审核不通过的风险。 2、风控措施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的原则、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容。公司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以及投后的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成立了证券投资小组,指定专人分析和跟踪本次投资的情况,评估和判断投资标的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公司审计部作为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本次投资的种类、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产业链合作协同,保障公司部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促进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8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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