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决定于 2024年 8月 9日下午 2:00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9日(星期五)下午 2:00-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8月 9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8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8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 289号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3、上述议案 1、议案 2之子议案 2.01、2.02和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8月 6日,9: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4年 8月 6日 16:30前送达本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国轩 联系电话:0574-88687377 传真号码:0574-886873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 289号 邮编:3155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84。 2、投票简称:利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8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 9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利安科技股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利安科技股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