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60510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 8月 2日上午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32人调整为 3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5.00万股调整为 120.0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王春燕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年 8月 2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 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6.11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王春燕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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