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7:55:52 中财网
原标题: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2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仅为股东持股方式变动,不属于股份增、
减持行为,不涉及股份的增加或减少。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股东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
简称京沪计划)受托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资管)的通知,京沪计划的受益人拟以权益变动的方
式将其通过京沪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有。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京沪计划目前持有公司 6.42%股份。其中,平安人寿、
太保人寿作为京沪计划受益人,分别通过持有京沪计划相应
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3.93%、2.49%股份。

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平安资管作为京沪计划受托人,拟
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平安人寿、太保人寿通过京沪计划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交易至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的证券账户中,
即由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交易中,股份过出方、过入方之间的股份变动不属
于股份增、减持行为,仅为当前持股情形下的持股方式变动,
不涉及股份的增加或减少。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 京沪计划受益人交易前后持股方式变化情况
(1)交易前:

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平安资管作为京沪计划受托人,拟
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平安人寿、太保人寿通过京沪计划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交易至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的证券账户中,
即由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交易中,股份过出方、过入方之间的股份变动不属
于股份增、减持行为,仅为当前持股情形下的持股方式变动,
不涉及股份的增加或减少。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 京沪计划受益人交易前后持股方式变化情况
(1)交易前:


  太保人寿

平安资管 (受托人)  
  京沪计划
   
   
京沪高铁(601816.SH)  
(2)交易后:


  太保人寿
京沪高铁 (601816.SH)2. 京沪计划交易前后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 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
平安资管 -建设银 行- 京沪 高铁股权 投资计划合计持有 股份3,154,092,0696.42%00%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3,154,092,0696.42%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3. 交易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直接 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高利率 保单产品00%1,929,201,9453.93%
中国太平洋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0%1,224,890,1242.49%
三、持股合并计算承诺
本次交易系京沪计划各受益人通过大宗交易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承诺本次交易执行过程中及
完成后,对本交易涉及的持股数量进行合并计算,共同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并将严格履行股东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京沪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2.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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